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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過五旬的許某這幾年過的很不順暢,生意不順虧損瞭幾十萬,許某認為這些事情均因自傢祖宗不保佑自己。因此,每次喝完酒,就會跑到自傢的祠堂去砸東西泄憤。幾個月前,他又大鬧瞭一場。近日,福建省仙遊縣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他提起公訴。
2016年10月的一個晚上,許某和朋友幾人一起喝酒,酒勁上來後,過往的不順和委屈也跟著湧上心頭。為瞭發泄心中的憤二手設備收購恨,許某和往常一樣,跑到祠堂去砸東西。
剛好許某的堂嫂陳某就住在祠堂邊上,已經睡著的陳某聽見聲音,就起床查看怎麼回事,當她從裡間走到大廳看到許某拿著自傢的茶杯亂扔時,便上前阻攔,陳某二話不說就沖上來掐著陳某的脖子,把她壓在地上就打,陳某順手抓起邊上的火鉗就對許某戳去,並用拳頭毆打陳某。
住在對面的許某喜聽到陳某的呼救聲立馬就跑下來把許某拉走,之後許某甲又把陳某大兒子許某品喊來,還報瞭警,警察見二人都受瞭傷,就讓叫瞭120,把二人送到醫院做檢查。事情到這本該已經結束瞭,可許某卻還未消停。
許某從醫院出來回到傢裡後去廁所,在廁所裡看到自己的臉、衣服上都是血,氣不過的許某又跑到祠堂去砸東西,這時陳某的兒子許某品回到母親的傢中整理東西,見狀趕緊上去阻攔,二人相互拉扯在一起,後來不知道許某從哪裡拿起一根木棒毆打許某品,許某品當場就台中收購餐飲設備摔倒在地。許某見對方摔倒就趕緊跑瞭。最後許某品在兒子的陪同下也上醫院做瞭檢查,順便報瞭警。
經鑒定,陳某和許某品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。仙遊縣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,被告人許某酒後無故毀壞他人財物並毆打他人致二人輕微傷,情節惡劣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(一)台中二手廚具收購項,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(通訊員陳穎蕾)
編輯: 許可馨 168022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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